我市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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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024-03-06 新闻资讯
详细介绍

  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相关地区医院火灾事故教训,市安委办决定即日起至 5 月 19 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医院、养老院、幼儿园、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4 月 19 日,大连市应急局联合消防部门对我市重点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规定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采取比较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影响安全地疏散的,责令立即改正;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室外广告牌等,影响安全地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责令限期拆除;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位置、数量、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

  建筑消防设施不能确保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和辅助安全地疏散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

  在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搭建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责令限期改正。

  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责令单位立即将住宿人员迁出。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且达不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规定要求的,要责令单位限期改正。

  进行非必要动火作业,或进行确需的动火作业主要负责人未亲自把关的,要责令立马停止作业,确保作业安全可靠。

  厨房等燃气使用场所未安装三保险,或三保险装置不能够确保性状良好的,要责令立即整改。

  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单位。对证照不全或无证照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查封、取缔。

  市安委办强调,各级消防部门要主动作为,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卫健、教育、民政、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本行业、本系统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形成安全监管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市安委办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组成 5 个督查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对各地区、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做督查检查。各地区、各部门也要联动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检查,督促本地区、本行业所属和监管的人员密集场所彻底完成安全风险隐患整改,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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